大洋新聞 時間: 2014-07-24來源: 信息時報 作者: 陳博齊 坐在被告席的梁慶林捂著臉,一邊哭泣一邊回答記者的提問。信息時報記者 陳引 攝
  信息時報訊(記者 陳博齊 通訊員 楊曉梅 交宣 奉鑫 楊美滿) 抗拒查車,暴力毆打交警獲刑6個月;逃避查扣,將交警拖行10多米被判9個月;為索被扣車,聚眾堵路咬傷交警被判1年3個月……昨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組織海珠、天河、越秀、白雲四個基層法院開展了一次涉“五類車”犯罪集中宣判活動,共宣判案件5件8人,涉及妨害公務罪、尋釁滋事罪兩項罪名,獲刑6個月至1年3個月不等。
  看守所以淚洗面3個月
  昨日上午9時40分許,頭頂略禿,發色泛白的梁慶林被帶入海珠法院第一法庭。
  從法官宣讀的判決書獲悉,今年4月16日20時30分許,梁慶林駕駛電動自行車途經本市海珠區廣州大道南銀業國際大廈對出路口時,為抗拒民警依法查扣其駕駛的電動自行車,使用暴力毆打執法民警黃某財(經鑒定屬輕微傷)和陳某。法院認為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但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從輕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我沒意見,不上訴。”法官宣讀完判決後,他低頭表示認罪。
  上半年拘留違法者上升5倍
  據廣州警方提供的材料顯示,今年上半年,全市公安機關共查扣違法“五類車”17.6萬輛,拘留違法人員4342人,相比去年同期分別上升29.9%和545.1%。
  法官稱,“五類車”不僅對交通秩序造成影響,還會引發不少犯罪活動。昨日天河宣判的案子中,被告譚海明在中山大道車陂路段違法駕駛機動三輪車載客被扣,為索要回被扣車輛,當日糾集了5人到天河區黃埔大道中天河交警大隊門口封堵黃埔大道。天河交警大隊民警到場上前勸阻,譚海明等人暴力毆打民警及交通協管員,因妨害公務罪被判1年3個月,緩刑1年6個月等不同刑期。
  法官提醒,大部分“五類車”車主法律意識比較淡薄,通過集中宣判目的還提醒他們遵紀守法,進行守法經營。
    (原標題:男子抗拒查車襲警獲刑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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