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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流感請假規則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告:因應新型流感學校停課公務人員請假回歸請假規則辦理 有關H1N1新型流感學校停課時,公務人員如需照顧子女之出勤處理,行政院人事行政局27日指出,由於行政院衛生署今年6月19日 已將H1N1新型流感自第一類法定傳染病,調降為風險較低的第四類傳染病,因此,公務人員若有需要請假時,將不再從寬參照「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相關規定,一切回歸「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規定辦理烤肉。   人事行政局指出,民國92年SARS期間,因衛生署將SARS列為第一類法定傳染病,危害風險被列為最高等級,因學校停課所引起之公務人員家長請假問題,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討論通過,同意從寬參照「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的相關規定;亦即將SARS疫情視同天災,公務人員若因子女學校停課而需照顧時,「機關首長得在15日範圍內,視實際需要准予當事人停止辦公及上課登記」。   人事行政局表示,原本衛生署褐藻醣膠將H1N1新型流感列為第一類法定傳染病,該局亦比照92年SARS的防疫規模,研擬有關因H1N1新型流感學校停課時,公務人員如需照顧子女之出勤處理原則,提經今年5月12日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討論通過,並於今年5月22日 函示各機關,得從寬參照「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人事行政局說,衛生署於今年6月19日 業將H1N1新型流感自第一類法定傳染病,調降為風險較低的第四類傳染病,並說明大部分感染H1N1seo新型流感者,症狀多為輕微,且一週內會痊癒。由於目前H1N1疫情嚴重程度已不如SARS,該局日前召集中央及地方各級人事主管商討相關對策時,對於公務人員因H1N1新型流感學校停課需請假照顧子女問題,會中決議回歸依現行「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辦理,不再另行援引從寬參照「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的相關規定,亦即取消15日停止辦公登記之作法,並將提報下週二召開的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會議討論,通過後即可函頒實關鍵字廣告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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